当前位置:凯发一触即发-凯发k8国际 > 凯发一触即发的解决方案 > 《环境空气颗粒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2013年由原环保部组织编制并发布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标准。近年来,随着环境管理要求逐步提高,监管手段逐步强化,我国环境空气治理管控初见成效,环境空气 pm10 和 pm2.5 浓度总体呈现明显下降趋势,这对 pm10 和 pm2.5 自动监测仪器性能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鉴于此,制定新的环保标准势在必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决定制定《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该项新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环境空气颗粒物是大气质量评价中的一个重要指标。颗粒物在大气中的作用取决于其物理和化学性质。物理性质包括颗粒物的质量浓度、数量浓度、单个颗粒大小和形貌等;化学性质包括颗粒物元素组成、无机和有机化学组分及分布、化学成分的可溶性等。
从粒径大小来分,环境空气颗粒物可分为粗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细颗粒物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组分,但它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与较粗的大气颗粒物相比,细颗粒物粒径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
据了解,pm10和 pm2.5自动监测系统包括样品采集单元、样品测量单元、数据处理单元及其他辅助设备。其中,其它辅助设备包括安装仪器设备所需要的机柜或平台、安装固定装置、采样泵、流量校准适配器、气密性检查适配器和其它质控装置等。
技术要求包括外观要求、工作条件、安全要求、功能要求这几个方面。其中,标准指出:pm10和 pm2.5自动监测系统应具有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标有仪器名称、型号、监测因子、工作电压、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制造日期等信息。切割器工作的环境条件为环境温度:(-30~50)℃;大气压:(80~106)kpa。监测仪工作的环境条件为环境温度:(15~35)℃;相对湿度:≤85%;大气压:(80~106)kpa。
在功能要求方面,标准指出:具备显示、记录和输出表1中所列的测量数据的功能,数据的单位和显示小数位数应满足表1要求:
具备显示、记录和输出表2中所列参数的功能:
关于设备的性能指标,标准明确:pm10和pm2.5自动监测系统的测量范围应为(0~1000)μg/m3或(0~10000)μg/m3(可选),小显示单位为0.1μg/m3,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
检测方法包括检出限、校准膜示值误差、温度测量示值误差、大气压测量示值误差、流量测试、断电影响测试、电压影响测试、大气压影响测试、平行性、参比方法比对测试、有效数据率这几个方面的内容。
以上新标准是对《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的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术语定义中增加了“动态加热系统”、“挥发性补偿系统”和“实际状态”,并将本标准性能检测中颗粒物的浓度值由标准状态下浓度值修改为实际状态下浓度值;
2. 系统组成中增加了系统应包括“动 态加热系统”或“挥发性补偿系统”的要求,删除了“方法原理”的要求;
3. 技术要求中增加了系统铭牌内容和切割器具有标识的要求,修订对数据显示、记录和输出功能要求,增加对参数的显示、记录和输出要求;
4. 性能指标中增加了“检出限”、“断电影响测试”,调整和删除了部分性能指标,适当加严“参比方法比对测试”性能指标要求,将“切割器性能”、“加载测试”两项性能指标调整至功能要求;
5. 检测方法对应性能指标进行调整,对“参比方法比对测试”的测试地点、测试程序等提出更加全面和具体的要求。
众瑞仪器环境空气颗粒物凯发一触即发的解决方案
zr-7010 型便携式空气颗粒物浓度测定仪, 主要用于网格化监测、工地扬尘监测、便携式空 气自动站、环境监察工作中 pm10、pm2.5 的快速测定。采用β射线吸收称重原理,对 捕集到滤膜上的 pm2.5 或 pm10 颗粒进行自动连续测量。
zr-7022 型环境粉尘连续监测仪应用β射线吸收称重原理,对捕集到滤膜上的 tsp、pm2.5 或 pm10颗粒进行自动准确测量,自动连续监测环境 tsp、pm2.5和 pm10的浓度。该仪器体积小, 便于携带安装,具有防尘防雨特性,可在户外长时间连续自动工作。广泛适用于常规环境空气 质量监测、环境评价、科学研究、应急监测以及环境空气监测站数据比对等场合。